智慧租屋網 飯店民宿
租屋搜尋 飯店民宿 免費試刊 會員專區 租屋討論 簡訊服務
 
 
 
城市名宿-高雄篇
 
尋屋必殺技-尋屋效率篇
 
尋屋必殺技-屋況環境篇
 
尋屋必殺技-房東室友篇
 
女性租屋注意事項
 
租屋稅務問題
 
一般租賃問題
 
在外租屋好幫手
 
 
 
 
 
分類租賃契約
 
租賃相關契約書
 
買賣相關契約書
 
房屋相關申請書狀
 
房屋相關其他範例請求書
 
 
   
租屋達人>>租屋稅務問題
 Q: 房東出租之租賃所得如何申報

 

請由以下方法二擇ㄧ選其較有利方式申報:
1. 比例扣除法。
2. 實際列舉法。
 1.  比例扣除法

 

(1) 不需任何文件,依主管機關所定比例(現行規定為當年度房屋租金收入之43%列為必要費用)與以扣除。
(2) 計算方式: 租賃所得=租賃所得房屋現值×平均租金收益率-必要費用百分之四十三
例:一幢台北市的房屋租給他人當住家使用,房屋評定現值為100萬,按照台北市當地一般租金標準按評定值19%計算,即房東應申報所得為10萬8300元,即1000000×19%×(1-43%)=108300
(3) 95年租金課稅標準:
縣市別 房屋或土地 課稅標準(%)
台北市 住家用房屋 評定現值的19
非住家用房屋 ㄧ樓臨馬路 評定現值的52
ㄧ樓臨巷道 評定現值的30
其他 評定現值的28
高雄市 住家用房屋 評定現值的17
非住家用房屋 參考高雄地區租金標準情況核定
直轄市以外之其他縣市 住家用房屋 評定現值的14
非住家用房屋 實地調查核定
土地 土地申報地價的5

 2.  實際列舉法

 

逐一舉證各項耗損或費用,列舉扣除之。
可列舉扣除的費用:
(1) 對因租賃而發生之合理、必要損耗及費用,逐項提出證明,如:水電、裝潢修理費用證明。
(2) 地價稅、房屋稅稅單影本。
(3) 房屋相關的保險費,即以出租財產為標的物的保險費。
(4) 出租房屋向金融機構貸款購屋而出租所支付的利息等。
(5) 房屋折舊費

 
 
 

 

關於我們  |  服務條款  |  免責聲明  |  隱私權政策  |  聯絡我們  |  合作建議
泰舍實業股份有限公司  電子商務部  © 2007 IPIG.COM.TW All Rights Reserved.    版權所有
智慧租屋網客服 專線  02-2977-7788  [ 週一至周五 09:00-12:00, 13:30-18:00 ]